我國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,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。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。落實雙碳目標,電力行業責任重大,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已成為時代使命。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7個建議:
(一)大力發展風電、太陽能發電
我國太陽能、風能資源豐富。隨著太陽能和風能產業鏈的降本增效,太陽能發電和風能發電將是未來發電的主要方式。預計2030年風光裝機容量占比40%左右,2060年占比80%左右。2030年風光發電占比20%左右,2060年占比65%左右。
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各能源發電量占比
(二)積極穩妥發展水電、生物質發電
加快常規水電建設。發展水電是我國調整能源結構、發展低碳能源、節能減排、保護生態的有效途徑。預計到2030年,水電年發電量1.5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13%;水電裝機容量4.4億千瓦,占總裝機的12%。預計到2060年,水電年發電量為1.8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12%;水電裝機容量為5.6億千瓦時,占總裝機容量的8%。
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。我國生物質資源豐富,能源化利用潛力大。預計到2030年,生物質年發電量0.25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2%;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0.58億千瓦,占總裝機的2%。預計到2060年,生物質年發電量0.5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3%。
(三)安全高效發展核電
核電是我國優化能源結構的必然選擇。應充分發揮核電運行穩定、安全可靠等特點,推動能源消費高質量發展。預計到2030年,核電年發電量0.9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13%;核電裝機容量1.2億千瓦,占總裝機的12%。預計到2060年,核電年發電量為2.2萬億千瓦時,占總發電量的12%;核電裝機容量為3億千瓦,占總裝機的8%。
(四)適應性發展煤電、氣電
新型電力系統構建的中短期要注重煤電高效利用的技術創新,長期要注重煤炭發電的“托底”作用。預計到2030年,煤電裝機容量占比為36%左右,發電量占比低于50%。預計到2060年,煤電裝機容量占比下降到3%左右,發電量占比下降到5%以下。
天然氣具有“靈活易儲”特性,將為我國新能源低碳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預計2030年氣電占總發電量比重達到7%左右,2060年占比為3%左右。由于天然氣能源供給受到了資源稟賦的限制,未來裝機容量比重和發電量占比相對較低。
(五)多措并舉提升系統調節能力
為實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的目標,保障電力安全供應和民生用熱需求,需著力提高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及運行效率,從負荷側、電源側、電網側多措并舉,重點增強系統靈活性、適應性,破解新能源消納難題,推進綠色發展。
需從加快推進電源側調節能力提升、科學優化電網建設、提升電力用戶側靈活性、加強電網調度靈活性、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關鍵技術水平、建立健全支撐體系等六個方面著重推進,提升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。
(六)加快培育分布式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新業態新模式
源網荷儲一體化是實現新型電力系統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、協同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。電源側將通過多種能源的互補利用、相互轉換、聯合控制克服新能源發電機型多、并網特征差異大等難題,實現各類資源協調開發和科學配置。需求側則運用市場激勵機制,引導用戶改變、調整傳統電力消費模式,提高負荷側調峰能力,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體量,實現供需協調聯動。
(七)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和構建能源互聯網
數字化將有力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。電力系統與數字化轉型的融合能大大增強數據的實時性、準確性和可靠性,促使大規模可再生能源更加靈活、安全、高效。發揮數據的生產要素作用,促進源側、荷側的功率預測,促進源網荷儲協調互動,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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