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電力系統的構建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,不同發展階段存在不同特征。錨定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、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,按照系統建設要求,設置新型電力系統的戰略目標。因此,以2030年、2040年、2060年為戰略目標的重要時間節點,“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”“風光能源發電占比”及“煤電發電占比”為主要依據,制定能源低碳轉型下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戰略,分三個步驟預測不同階段電力系統的能源結構。
第一步(2020-2030年)
此階段仍以煤電為主,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。其中,2030年煤電發電量比重降低到50%以下,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比重提高到37%左右,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提高到45%左右,新能源發電量比重提高到近25%。此階段為增量替代、技術攻關、體制改革的重要階段。
第二步(2030-2040年)
初步形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。煤電逐漸退出主導地位,非化石能源發電逐漸成為主體能源。風光發電量比重超過煤電,成為第一大電源。新型電力系統開始具備“清潔低碳、安全可控、靈活高效、智能友好、開放互動”的特征。其中,新能源發電量比重接近40%,煤電發電量比重降低到33%左右。此階段為存量替代、系統變革的重要階段。
第三步(2040-2060年)
新型電力系統逐步成熟,將建成近零排放電力系統。新能源主體地位不斷加強,煤電加快退出,形成包括生物質發電、核電、水電、儲能、氫能等低碳多元靈活性電力系統。此階段,預計到2045年,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超過70%,帶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超過50%。預計到2050年,風光電發電量比重超過50%,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比重接近70%,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達到80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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